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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4355娱乐线路检测官网2024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细则

[我校]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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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mg4355娱乐线路检测官网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mg4355娱乐线路检测官网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调剂形式及基本要求

1.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2.复试过程中,如学院发现考生有违反复试要求或影响复试评分的行为,复试将立即停止;情节严重的,复试成绩将记为0分,取消其录取资格。

3.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不得录音录像。如发现私自录音录像在网络或者个人群体之间传播,将按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和地点

法律硕士调剂工作安排在2024年4月10日-11日。复试开始前,考生应当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现场核验材料原件的方式进行,同时考生应当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存档备查。具体安排如下:

学院

学位点

时间

内容

地点

我校

法律硕士

4月10日

13:00-14:20

资格审查

5110室

我校

法律硕士

4月10日

14:30-16:30

专业课测试

(笔试)

5103室

我校

法律硕士

4月11日

9:00-18:00

综合面试

(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须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电子版(扫描或清晰拍照)压缩文件并命名为“专业_姓名_考生编号.rar”,于4月10日12:00前发送至568010794@qq.com。资格审查具体材料如下: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人交验军人证件,港澳台考生交验港澳台身份证,外籍考生交验护照)

2.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供)

3.学生证(应届生提供)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至2024年7月1日)(应届生提供)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至2024年7月1日)(往届生提供)

6.mg4355娱乐线路检测官网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7.mg4355娱乐线路检测官网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4)

8.户口本

9.准考证

10.缴费凭证

三、复试内容

学院2024年法律硕士调剂复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复试主要内容为:

(一)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课测试:总分100分。

专业课测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主要考查考生法律相关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考试范围:法理学、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

(三)综合面试:总分100分。

1.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听说水平,总分40分。

2.专业综合面试:重点考察学生专业综合素质能力、创新精神等,总分60分。

考生综合面试部分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以剩余面试组成员的平均分作为该项目得分。

四、复试流程

(一)缴纳复试费用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文件)的规定,每名参加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20元/生,同等学力须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生。考生按相关操作流程进行复试费缴纳(详见附件2)。

(二)组织复试

1.复试当日考生持“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必备)”中所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缴费凭证等按照学院指定复试地点完成复试签到并抽签确定综合面试顺序。

2.考生按要求统一参加专业课测试(笔试),专业课测试采取统一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3.考生参加综合面试

(1)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考场;

(2)考生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3)考生进行综合面试;

(4)复试小组成员按照量化标准独立打分。

学院将对复试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并认真填写复试登记表;复试过程将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资料留存(一年以上)以备查验。

五、拟录取工作

学院2024年法律硕士调剂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mg4355娱乐线路检测官网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和《mg4355娱乐线路检测官网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执行。

六、监督举报渠道

我校接受考生对调剂录取工作的咨询和申诉。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督查组组织专人进行复核,及时对考生反馈复核意见,并对复核的有关资料存档备查,咨询监督电话:028-84616508。  

七、其它

1.关于体检。考生可于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二甲及以上医院皆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规定执行。加盖公章的体检表原件请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快递邮件到学院。

收件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028-84616773

收件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成洛大道2025号我校

2.更多信息请关注学院网站招生版块(law.cdu.edu.cn)。

3.本细则由我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四川省及学校的规定为准。

我校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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